學生管理製度

  1. 耀世娱乐學生考勤管理製度(試行)

  2. 發布時間:2019/08/13   瀏覽:


耀世娱乐學生考勤管理製度(試行)

 

為加強學生考勤管理,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,樹立良好的學風, 根據《高等耀世學生行為準則》、《普通高等耀世學生管理規定》以及《耀世娱乐學籍管理實施細則》有關規定👩🏽‍🌾,特製定本製度🌌。

一、學生出勤製度

(一)學生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時按耀世規定時間返校到二級學院報到註冊,自開學第一天開始考勤。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,必須履行請假手續。

(二)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以及耀世🙋🏼‍♂️、二級學院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。學生上課、實驗、實習🧙🏽、實訓、社會實踐、軍訓、形勢教育以及規定參加的會議等都實行考勤🏋🏻‍♀️,不得遲到、早退, 因故不能參加者😔,必須請假。

(三)學生在節、假日期間🙋‍♀️👰🏻,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返校,長假前後原則上不準請假🤪🙍🏽‍♂️。

(四)學生按規定準予免修或免聽的課程,其不參加聽課時間不作曠課論🕗⛓️‍💥。

二、學生考勤製度

(一)學生的考勤由各二級學院學生科全面負責🧌🧖🏻‍♂️,教務處負責對任課教師考勤登記進行監督🌱,學工處負責對各二級學院的學生考勤進行監督🧍🏻‍♀️。

(二)課堂授課由任課教師考勤。任課教師應以周為單位及時將學生出勤情況匯總上傳考勤系統。

(三)輔導員應及時查看學生出勤情況🤏🏼,對曠課學生及時批評教育和處分。



(四)學生應及時查看本人的出勤情況🧘‍♀️,若有錯漏,應在課程當周向任課老師核實💂🏽‍♀️,由任課老師予以糾正,否則按曠課論處。

(五)每學期期末考試前,依據課程考勤的統計數據,缺勤超過次者,由教務處認定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。

(六)關於釘釘晚點名打卡簽到的考勤🏊🏿‍♂️:

1. 學生在周日-周四的時間 22:30-23:30 須通過釘釘軟件完成晚點名打卡。

2、學生在 23:30 以後打卡視為晚歸💂🏻‍♀️。

3. 如考勤出現異常導致無法打卡,應在第二天上午主動到辦公室找輔導員補卡♗🌟。每個月的補卡次數不可超過次👩🏿‍🦳🥍,超過次記一次晚歸。

(七)全體考勤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,實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,嚴禁包庇🦻🏽、打擊報復、弄虛作假等行為👮🏽🤾‍♂️。

      三🕴🏼、學生請假製度

(一)學生因故需請假者🪃,必須向所在二級學院申請🏘,填寫《學生請假單》🧙🏿‍♂️,並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,請假半天可以在釘釘考勤裏提交給輔導員審批。超過半天的請假一律使用請假單紙質版📢🍮,紙質版審批完成後🦯,在釘釘上附上已審批完成紙質版的假條圖片,提交審批, 形成系統記錄。

1🫒🪐、請假一天以內的😻,由各二級學院輔導員批準;

2. 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,由各二級學院輔導員批準🙍🏽,二級學院學生科批準🧖🏽‍♀️;

3. 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的,由各二級學院輔導員批準,二級學院學生科批準,二級學院院長審批🫶🏿;

4、請假一周以上的,按以上流程審批並報教務處、學工處備案。

5. 在校外進行教學活動期間,請假由領隊教師參照以上規定審批🔉。


(二)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,經批準後方為有效🧑‍🌾,除急病或緊急事故者外(可電話向輔導員口頭請假)🙎🏿‍♂️,不得事後補假🧏🏽‍♀️,對請事者應嚴格控製;請病假者須持有本校醫務室或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🧍, 必須先到校醫室進行請假登記審批,再到輔導員處按程序履行請假手 續,同時在釘釘附圖完成審批;經批準公假者✋,應持批準證明向二級 學院登記。學生請假期滿後🙋‍♀️,需及時到輔導員處銷假(且病假者也需到校醫處銷假)🛹,否則按曠課處理。

(三)對已準予請假的學生,輔導員應錄入學生考勤系統,同時做好學生請假登記🙃。

(四)學生請假期滿👩🏽‍💼👨‍👨‍👧‍👧,需延長請假時間者🎨,須重新辦理請假手續🕰, 否則按曠課論處。

(五)一學期內,學生請事假不可超過 3 次。

    四🤙🏽、曠課🫢、缺課的處理


(一)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按時回校註冊,或不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以及學院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,或在節假日期間擅自提前離校、推遲返校者均以曠課論處。

(二)授課時間內🧜🏿‍♀️,學生曠課一天,按實際授課時數計;集中活動(指實習、社會實踐、軍訓、形勢教育及規定參加的會議等)曠課一天,按每天六學時計。遲到♔、早退兩次作曠課一學時計🐀。

(三)對曠課的學生🙆🏻‍♀️,各二級學院應令其檢討並進行批評教育🎾。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到下列學時者♓️,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:

1、6~10 學時,給予通報批評;

2🛌🏿、11~20 學時,給予警告處分🌴;

3. 21~30 學時🖐🏿🤾🏼,給予嚴重警告處分;

4. 31~40 學時🫘,給予記過處分📺;

5. 41 學時以上,給予留校察看期處分;情節嚴重者予以勸退處理或開除學籍處分🥞🎾。

6. 一學期內🦺,單科目無故曠課達到課程四分之一學時,取消該科目考試資格,曠課達到三分之一學時🏋🏿‍♂️👨🏻‍🦯‍➡️,取消考試資格並予以警告處分。

(四)因曠課受過處分又再犯者,加重一級以上的處分🫸🏼🏊🏽。

(五)未經請假逾期周不報到註冊和連續曠課達兩周者,按自動退學處理🩴。

(六)對因曠課而給予紀律處分的💚🤏🏼,按學生違紀處分程序辦理🎷。

五、本製度自 2019  13 日起實行👆🏻,原考勤製度同時廢止, 由學工處負責解釋👯‍♀️。